潍坊:计划管理 分类管理 规定时间,让停水不再任性

2023-07-29 20:32:23     来源 : 大众网


(资料图)

大众网记者 张书凝 通讯员 郑振魁 潍坊报道

为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的连续稳定性,最大程度减少停水对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供水保障,市城管局于7月26日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计划性停水工作的通知》,从停水计划、停水时间、应急保障等方面对停水行为进行规范。

实行计划管理。要求中心城区供水企业制定下半年的停水计划,列明项目名称、停水原因、停水范围、停水时间等内容,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。规定停水计划要统筹安排,能够合并的一律合并,并采取充分准备、集成施工等措施,着力压减停水次数、缩短停水时间、减少影响范围。从今年开始,城市供水企业必须于12月15日前制定下年度的停水工作计划,报城市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。

规定停水时间。供水企业因工程建设、设备设施维护更新、管网改造等原因确需停水的,要求停水时间原则上不得安排在双休日、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等时段;尽量避免在7-9月用水高峰期停水施工或检修;停水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,原则上安排在夜间施工;城市供水厂1年内安排计划性停水次数不超过1次;停水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地段,尽量避免时段、区段集中叠加导致的大面积的停水检修或施工,避免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不利影响。

分类管理停水。按较小、一般和较大把计划停水分为三类,分别提出了管理要求,供水企业均需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和个人,并向消防、政务服务热线等部门报备。

计划较小停水(1000户居民以下连续停水不超过24小时)的,供水企业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备。

计划一般停水(1000-3000户居民连续停水不超过24小时)的,供水企业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告,待批准后实施。

计划较大停水(3000-5000户居民连续停水不超过24小时)的,供水企业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告,待批准后实施,并提前48小时通过报纸、电视、手机短信、微信客户端等方式向社会发布。

做好应急保障。规定供水企业实施计划性停水,须制定停水工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,明确停水作业内容、影响范围、起止时间、保障措施等,做好停水宣传和停水期间的应急供水保障工作,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;加强供水设施的巡查巡视、维护保养和检查检修,停水期间通过互联互通供水管道临时调水,减少停水影响范围和停水时间,最大程度降低停水造成的不利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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