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课本上,究竟有没有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原因呢?

2023-06-30 12:50:58     来源 : 墨落寻烟

咸丰十年(1860年),英法联军攻入北京,皇帝出逃热河。这些人在进入“万园之园”圆明园之后,抢走了无数的珍宝,最后并将圆明园付之一炬,这把火不仅烧了圆明园,直接将京西的三山五园全部烧毁。


(资料图片)

教科书中并没有说明他们为何烧园?东西都抢了,难道要毁灭证据?其实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挺长,听我一一道来吧。

劫掠仅是开始

当年10月初,英法联军进入北京,马上进入了圆明园(他们认为皇帝在那里),结果发现只有太监。6日,这帮人还很矜持,但第二天就控制不住自己了,从10月7日抢到10月8日,抢得那个不亦乐乎。园内珍宝太多,搞得这帮没见过世面的大兵晕头转向。

现在我们可以大骂这些强盗,但在当时,其实是符合国际法的。当然是流氓国际法——《万国公法》之《战争与和平法》。其规定:

房屋物件及民间货物不得侵犯,但疆场上之夺来货物,或攻入城池而得其货者,皆不在保护之列。

也就是说,战胜国不能侵占百姓财产,但可以分赃战利品。什么是战利品?不就是圆明园中的这些宝贝嘛。在当时,圆明园是皇家园林,皇家私产。别说老百姓了,就算是军机大臣也没有资格进入!

英法联军进入圆明园后,不少老百姓也进去开了眼,当然也没少抢东西,值钱的抢不到,木料等建材也是不错的。

那么这把火是怎么来的呢?

焚烧是惩罚

在英法的压力下,清廷陆续把俘虏放还,问题是联军一看这些俘虏就冒火了:总共俘走俺39人,活着回来的仅19人。有些人的尸体干脆被大卸八块,还有些人腐烂得没法瞧了,还有些人找不到尸体了!

英法愤怒了,按他们的游戏规则,也就是万国公法规定,凡使臣性命不保,它日城破,鸡犬不留!不过两方在怎样处罚方面,却发生了分歧。英方公使额尔金要烧圆明园,而法方公使葛罗则要烧皇宫。

10月16日,英方向清方提交最后通牒:第一,拆毁圆明园;第二,赔偿被虐待致死的英方人员补恤金30万两;第三,赔款未付清之前联军驻守天津。

10月17日,法方向清方提交最后通牒:第一,赔偿被虐待致死的法方人员补恤金20万两;第二,将虐待俘虏的清方官员严加治罪;第三,让出城内肃王府的公馆作为法国使馆;第四,给还康熙年间各省天主教堂及传教人的坟茔、田产、房屋等。

当时的清廷代表奕訢没有同意。

俄方调停失败

恭亲王奕訢可不敢同意这么严苛的要求,于是他想到了沙俄。他去找俄国公使伊格那提耶夫,希望俄方从中调停。这不是羊入虎口嘛!

结果是沙俄也想从中捞到一些好处,法国人到是不烧皇宫了,但这惹怒了额尔金。他们认为清廷这是看不起大英帝国!他们觉得,在当时的混乱情况下,清廷也拿不出那么的银两(皇帝都跑了),只能去盘剥百姓,再找出几个官员当替罪羊,而清朝皇族根本得不到教训!拿皇家园林去惩罚皇家,合情合理!

10月18日,即使在法方的反对之下,英国人依然放了一把火,大火烧了三天三夜。就在这火光下,清廷与英法签订了《天津条约》和《北京条约》,而俄国也拿到了《瑷珲条约》。

圆明园被烧只有一个原因,因为那是皇家的私产。惩罚战败方是当时国际法允许的,园林不同于皇宫,烧毁皇宫有点说不过去,毕竟那是人家住的地方,而园林属于娱乐场所,至少他们认为烧园林是合适的。

这是中华民族的耻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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